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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报告称公益组织运作方式滞后 需有效社会问责

2012年03月01日 13: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蒋云龙 和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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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下午,《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2)》(以下简称《报告》)在中国扶贫基金会会议室发布。《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教授、公域合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冯利博士等编著完成,围绕公益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以及治理对策提出了意见。

活动日趋多元 运作方式滞后

康晓光教授说,《报告》重点探讨了2011年公益组织发展所受的诸多阻力。

首先,强制性的行政动员募捐方式力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广大民众的公益热情,这对于公益事业发展影响很大。

其次,公益弥散现象加重,专业公益机构角色弱化。《报告》指出,一方面,从事公益活动的主体增加,日趋多元化,尤其是电视公益类节目层出不穷;公益活动模式不断创新,在资源整合、公益理念的普及方面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恶性利用公益及公益资源浪费的现象。随着公益弥散现象的加重,专业公益机构领域引领者的角色面临逐渐弱化的风险。

三是公益组织的运作方式滞后。我国的民间社工组织发展迟缓,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力量薄弱,并且和政府具有严格的依附关系。就目前来看,民间社工组织所需要的大部分资源仍然集中在政府和公司。

公众携手媒体 监督公益运行

康晓光教授认为,公益组织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委托代理问题,对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问责制度。

关于此问题,《报告》建立了三层面的治理模型进行分析。主要是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差异,把他们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组织内部的成员,比如员工、理事会成员、志愿者等等;第二类是同行,所有同行构成了公益部门;第三类利益相关者是公众、政府、受益者、媒体、企业、捐赠方等等。前者进行内部治理,第二类主体形成行业自律,后者进行社会问责。

他认为,内部治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先天的制度缺陷,最终往往导致公益组织被少数人控制,所有者缺位的局面;对此公众和媒体联手形成的问责压力是非常有效的,可以说是公益组织治理的先锋和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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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标签:报告 问责制度 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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