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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首例母亲主动放弃监护权 民政部为孩子开绿灯

2013年12月02日 09:27
来源:京华时报

11月初,深圳一吸毒单身母亲前往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她表示自己无力抚养仍在襁褓中的女儿,希望放弃监护权由社会福利中心收养自己的孩子。

这是全国首例主动放弃监护权的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家庭。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目前法律政策存在空白,并未给这些放弃监护权的父母以合法渠道。现有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相关细则,对可以放弃监护权的条件做具体规定。

福利院收了“不该收”的孩子

“如果不管再出问题怎么办?”唐荣生担心,会再次发生南京两女童因吸毒的母亲未归而被饿死的事件。

最近一个月,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玉荣纠结极了,他遇到了一件让他极为犯难同时又很诧异的事。

今年11月初,一个单身母亲李叶(化名)找到他,希望福利中心能收留自己的孩子。

唐玉荣从未遇到过此事。大多数情况都是孩子被公安机关带过来,或是强行扔在福利中心门口的,他从来没见过哪个父母自己主动要求福利中心收留自己的孩子。

李叶向唐玉荣告知,32岁的她,已有近20年的吸毒史。

去年2月的一天夜晚,李叶在深圳的一家酒吧里,认识了一个普通话讲得很好很地道的男人,随后李叶跟随他去了出租屋。

不久,李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男人,令她想不到的是,对方很快换了手机号码,搬离了出租屋。

2012年11月2日,李叶的女儿平安降临人世。然而长期吸食毒品让李叶的身体状况极差,1.76米的个子,不到百斤的体重,满口假牙,她几乎抱不动出生的女儿。

李叶只得将自己的母亲叫到身边,靠着母亲3000多元的退休金,维持三人的基本生活。

今年,李叶的母亲查出患有乳腺癌,在做完手术后,已无力帮助女儿抚养自己的外孙女。

不得已,李叶和母亲商量选择把孩子送到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希望中心能收养自己的女儿,为她找到一个新家。

见到唐荣生后,李叶讲述的经历,打动了身为父亲的唐荣生。然而作为一名社会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他很清楚规定,福利中心只能收养被父母遗弃的弃婴或弃童,同时还要通过公安审核、出具证明,才可以办理手续收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会琪分析,在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为自然人,社会福利中心作为法人机构,事实上不可以收养这个孩子。

“孩子的母亲求到我们这里,如果不管再出问题怎么办?”唐荣生担心,会再次发生南京两女童因吸毒的母亲未归而被饿死的事件。

最终,唐荣生决定,收下了孩子。

法律规定无可操作性

唐荣生不明白什么是“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在实践中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收了孩子,意味着唐荣生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李叶的女儿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种情况是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仍然在世但无法、无力或不适合抚养儿童,即“事实无人抚养”。

可唐荣生不明白什么是“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在实践中我们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什么是家庭无力抚养,这种概念性的东西,没有先例可循。

同样他又面临着接二连三的困惑,这样的孩子如何收养?谁能收养?法律手续由谁来认定、执行?

唐荣生找了律师、相关部门,把能咨询的人都咨询了,可没有人能给他一个答案。

“不知道怎么做,非常正常。”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表示,法律政策存在空白,并未给这些放弃监护权的父母以合法渠道,无论收养法或是民法通则,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相关细则。

“可如果再等下去,孩子哪里等得及”,唐玉荣说,自己亲自前往李叶的出租屋看过她们的境况,“非常不好”。

临走前,唐玉荣给李叶留下500元,明确交代李叶保持通讯畅通,不然事情会更难办,同时也再三跟她说,不要再去买毒品。

[责任编辑:侯力新] 标签:监护权 张柳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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