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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离岸社团监管困境 究竟是社团还是公司?

2012年08月22日 10:25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闫冰 张明敏 张雪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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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擦边球,走空白地带,究竟是社团还是公司?

求解离岸社团监管困境

“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被告张田激动地质问检察官。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现年57岁的张田,一边当被告,她一边还不忘笑着向旁听席上的支持者挥手打招呼。由“爱心大使”、张田家人、员工及一些同行组成的“亲友团”纷纷起立,还高呼“张田加油”.

这场氛围奇特的审判是围绕着一个注册在蒙古国的离岸社团负责人展开的。这位制造“投资10万回收103万”发财神话的张田,这位被众多慈善奖项光环笼罩的女“慈善家”张田,被控向78名被害人集资诈骗人民币828.1万元。

不过,“慈善家张田”的头衔和事迹仍然有报道可循,以至于她二度被指控非法集资,成为被告时,仍有人坚信她被误判。

据检察机关查明,张田自2004年开始,在蒙古国成立了世界和平慈善基金总会。这一总会在国内没有经过任何备案审批程序,便以深圳为中心在国内开展活动。她以一个名为“敬老都”的项目,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吸收“爱心大使”加入其名下的基金会,“爱心大使”一度达到2000人,过账资金高达2亿元。而“爱心大使”们的所有资金都进入张田的个人账户,并与她自己的个人资产完全混同。在公安机关核实的账目中,张田账面上的资金,至少有180万元用于购房,1000万元用于理财。张田承认这些钱做过与慈善无关的事。

注册为国外基金会成了张田一案集资的保护屏障。实际上境外注册、境内活动,这类被专家和媒体习惯称为“离岸社团”的组织,正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中,但很多时候却与质疑甚至丑闻联系在一起。这类名为社团组织、实为公司的机构,正是利用境内外的管理差异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打起法律的“擦边球”、游走在国内监管的“空白地带”.近在香港地区,注册NGO程序简单、名称限制不多、花费少,并且以个人名义便可注册“世界”、“中华”等响亮的字号。

离岸社团的监管正在逐渐进入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视野之中。2012年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对境外组织到中国内地来活动要纳入到依法监管之中。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随后,被这家“慈善机构”引作“后台”的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布声明,称“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与基金会毫无关系。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永龙针对此事表示,目前国务院正在酝酿出台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境外注册的慈善组织将被依法纳入该条例的管理范围。届时,民政部就可以依据该条例对此类慈善团体进行有效管理。虽然民政部目前无法从组织角度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如果该公司违反了关于诚实信用,关于禁止欺诈的法律,就可以用民法进行处罚;如果涉及虚假宣传,可以依据广告法进行监督;如果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工商法律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罚。

《公益时报》记者试图通过几个离岸社团的案例调查,以及对有关专家的采访,再次引起大家对于离岸团监管问题的关注和讨论。

(闫冰)

■ 案例采访:本报记者 张明敏

案例一: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

“对于信息评级,我们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来进行操作”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网站上显示着这样的一段文字:“中国产品质量协会(CHINA PRODUCT QUALITY ASSOCIATION),简称”中品质协“.1999年向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司(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登记与备案,2001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商务部门注册批准,在全国开展质量工作的联络、咨询、会务事宜。注册号码为:110000400105510.持经中国政府及国际认可的社会团体牌照,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知名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独立社团法人。”

但事实却与这段文字大相径庭。按照有关规定,凡以“中国”打头的社团,均应在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处注册。但登记处工作人员明确答复:“该协会并未登记。”

记者拨通了该协会官网上电话,自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副秘书长白红宾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协会的确是于2000年在香港注册,2001在北京设立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这一工作机构在中国内地开展工作。”

随后,记者了解到,该协会于2001年在北京设立工作机构,全称为“香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北京代表处”,该代表处在北京市工商局有登记,但登记显示是该协会派出机构。

《中国质量报》早在2006年8月刊登文章,披露国家质检总局从未委托或批准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以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名义举办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估没有依据,其网站没有办理互联网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经营性活动。《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7月的报道中,称该协会进行的“21315绿色标识”评定活动就透出浓重的金钱色彩。初审费500元,审核费1万元,21315系统网络服务费每年5000元,首年开通数据费5000元。标识费根据企业的生产量及订标量确定,单价为0.05-0.12元/枚。

在有关部门提供的台港澳企业代表机构批准证书上,该协会北京联络处的业务范围则是“有关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研究咨询、技术开发以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联络”.但仅就《中国新闻周刊》披露的情况看来,北京联络处的活动范围已远不止开发联络。

记者登录到中品质协质量信用评估中心21315网站,看到该网站设立评级标准为AAA、AA、A、B、C、D共六个等级,并附言--“不同的评级机构均有一套适合自己的评级方法和评定标准,各自的侧重点不同”.

记者直接就诸多疑问求证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副秘书长白红宾,他回答:“我们从来就没有收到单位、政府部门的举报材料和文件,对于你所说这些质疑,我不清楚,当然这里面肯定也有我们不足,说明我的工作还应该再细致些,更完善些,好的东西相信国家都会支持的。”

“对于信息评级,我们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来进行操作,这是可以的。”白红宾补充道。整个采访当中,白红宾向记者强调最多的是“该协会在2001年左右全国第一家提出质量信用体系概念,后被国家相关部委重视”.

案例二:

世界华商联合会

“我们所有经营项目都会收取一定费用,费用不高”

在众多海外社团登记中,以“世界华商”冠名协会有很多,总会、分会不下数十家,有不少公众反映称“华商”等社会团体太多,以至公众无法分别。“世界华商联合会”副秘书长范广建表示,冠以“世界”、“中国”等称谓名字越大越易开展工作,“世界华商联合会”就是一种价值认同。

“内地注册国字头很难,香港注册取名等方面相对来说比较开放,能选用‘国’字头名字,最后就决定在香港注册了。”范广建说。于是,世界华商联合会总部在香港注册,现已在内地工商部门注册有多家公司开展业务。

记者在该协会网站上查询到该会的经费来源分五个方面:会员费,企业及个人捐赠,政府有关部门捐赠,在注册登记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和在中国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和本会实体的收入,银行利息。

“协会目前以组织召集会议、论坛、发展理事长、理事、会员、与国内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合作为主要经营方向,我们所有经营项目都会收取一定费用,费用不高,这些会费可能要用于协会后续发展和日常其他开支。”范广建说。

“会费收取有多少?”记者问。

“很低很低。”范广建没有给出具体答案。

2012年3月,“人民网”报道,在香港注册世界华商联合总会(不同于“世界华商联合会”)被投资者投诉以收取入会费的旗号在海南、广西等地大肆行骗,而且骗取多名投资者数十万元。该协会董事长向入会者称要在东北一个国际开发区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并在海南定安投资30亿进行关公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并承诺投资者在缴纳20万元入会费后,可在每个省、市、县发展一个分会组织和若干会员,再向新会员收取会费、同时有20%的提成。

面对诸多以“华商协会”为名的社团被质疑,范广建这样告诉记者:“任何社团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着这样和那样问题,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关键是看你犯错后怎么样做。要说到对‘世界华商会’质疑,据我所知没有,我这里没有收到任何的质疑信函和投诉件。”

案例三

中国担保协会

“在内地活动我们倒还希望得到监管的”

就在一年前,网络上流传着一份关于所谓“中国担保协会”有关情况的提示函,函件中指“中国担保协会”系在境外以有限公司注册的机构,未在国家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今后发现该协会举办任何活动与联席会议都与办公室无关。

发函单位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银监会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共八部委组成。这么多单位为何联名做如此声明?“中国担保协会”,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协会呢?

记者在中国担保协会网站简介上看到,中国担保协会2009年7月8日在香港注册(香港注册登记,民政部门备案),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组织(注册号:5201492800103106)。

“担保行业在我国发展史不长,最初国内没有几个单位在从事担保业务,国家大多数部门对于担保业也不熟悉,对于担保业国家相关部委每个部委都只管自己一块,没有一个统一上层管理。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条例,在内地成立社团协会必须要有主管机关后才能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因无主管机关,协会当时无法在内地注册。”协会秘书长张信良说,“担保业当时面临无主管机关挂靠局面,不是说协会不愿意在内地注册。”

“协会当初虽然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但在内地开展活动,我们还是找了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的,协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找到北京市民政局监察大队进行报告,他们接受协会报告材料,并告知相应法律风险,随即我们就开始了活动。”张信良说。“他们没有说批准也没有说不批准,作为协会已经意识到风险。”

据张信良介绍,该协会在中国内地主要是进行市场调研、担保商业模式构造、行业管理办法建议和培训行业人才。中国担保协会网页显示,协会已经举办多次“注册担保风险管理师”培训,培训完毕后将颁发人保部、工信部、教育部三部委均认可全国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北京市信用担保协会秘书长李世其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现在担保协会很多,鱼目混珠,通过与国家相关机构合作方式进行开会、培训、发证等,这就导致其具有很强欺骗性,乱发证、内容虚假,我们在业内是不承认的。”

面对质疑,张信良表示:“我早已习惯,粗略算了一下,前后我们被举报四五次,各相关部门来协会进行抽查、检查、核实举报材料,但没有一件事是查实的,我们相关的手续、开展活动程序都很规范。”

“作为一家离岸社团,在内地活动我们倒还希望得到监管的。”张信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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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标签:中国 刑事法律法规 世界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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