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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554万 集中供养率达到31.1%

2010年07月22日 10:2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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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记者21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2010年5月,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总人数达到554万人,共有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1万所,为172.6万名五保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集中供养率达到31.1%。

目前,全国平均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654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898元。与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以前相比,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率和供养管理服务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2006年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据介绍,这是自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创立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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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娟] 标签: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集中供养 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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