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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概念消失不如积存问题彻底消失

2009年07月10日 09:20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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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该市就业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已然发生变化。在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此言一出,网友热议一片。赞赏之余,也有人感慨,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如果让“农民工”的称谓真正消失,还有许多门槛难以逾越。

在实施多年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背景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这是我国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我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辛勤耕耘于城乡之间,蕴含并形成了巨大的生产力,从而构成我国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独特现象,并推动我国城市建设以日新月异的速度迅猛发展。然而,与农民工这一称谓相伴而生的农民工问题,多年来也一直制约农民工向城市化的转变。

农民工问题是指我国大规模的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有专家认为,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等级歧视。即便农民脱下草鞋,摘下草帽,这一歧视色彩也深深烙印在所谓城市人的潜意识里面。当然,用正式一点的语言可以这样说,中国农民工问题的产生,除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使然外,其严重性和特有性源于中国30多年的计划经济和农业、农村、农民为工业化作出的巨大牺牲;也是由于30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二元社会依旧分割的户籍制度和束缚农民的农村土地制度仍未根本改革所导致。

如果让农民工这一带有复杂意味的称谓彻底消失,必须真正解决积存多年的农民工问题。

第一,户籍改革势在必行。毋庸置疑,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受到歧视的主要因素。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其他诸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切制度得以公平执行的重要前提。当下,诸如广东、上海等地正在探索的户籍制度改革,已经给人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第二,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系统,提供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如果让农民工真正市民化,更重要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必须迅速跟进。成都等地正在推行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这方面已经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随着城乡统筹社会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随着相关法律逐渐完善,农民工可以作为一名产业工人得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他的子女可以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他可以在所居住的社区参加工会、参加选举;他的家庭也可以向所在社区申请低保;他可以用公积金买房,可以按年龄退休并享受退休金。”这一用“大同”色彩描绘出来的美好愿景,无疑令人期待。

第三,农民工权利保障应该全国一盘棋。在城乡二元结构、身份差别与公众身份情结暂时无法根本改变的现实语境下,不久前召开的泛珠三角省际工会农民工维权协作论坛作出了示范——建立泛珠三角省际农民工双向维权工作机制,为打破法律援助与维权的地方壁垒树立了标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当下最现实的选择。

有专家断言,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实施,伴随农村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实施,农民工必成历史。而目前来说,农民工概念的消失,还是一种我们为之努力的目标,一种值得我们期待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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