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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多国家层面的行动 国际气候谈判难以成功

2013年08月16日 15:16
来源:人民网

一项最新研究报告指出,除非更多的国家通过国内立法来解决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上升问题,否则到2015年国际社会将无法达成任何新的气候变化协定。

据环境与能源出版公司旗下的energywire网站报道,环境平衡全球立法者组织(GLOBE)的研究人员对各国的碳减排法规评估之后认为,必须在达成国际协议之前确立国内减排目标,而不是之后。他们说,各国正加紧为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会谈做准备并期望签署一项新的全球协议,未来两年的目标必须放在制定国家法律上。

报告将11个国家的气候法规与这些国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的立场联系起来,毫不意外地发现,那些被研究人员认为拥有雄心勃勃的国内立法的国家,如墨西哥、韩国和英国,也在国际谈判中提出了严格的自愿性目标;而美国和加拿大等这些野心“小”的国家提出的目标就相应较弱。

“有一种认识在不断加深,即如果纯粹地自上而下,一个真正雄心勃勃的、对各国都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是不可能实现的。”报告指出。

“这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应该从现在起直至2015年积极支持推进国内气候立法的观点。”研究人员认为。

这些天来,这个观点得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的响应。但报告作者之一、环境平衡全球立法者组织秘书长亚当?马修斯(Adam C.T. Matthews)指出,就在不久前,气候谈判的传统理念还是,先达成一个全球性的条约,之后再立法。

他说,拥有国内气候法规的国家从3年前环境平衡全球立法者组织开始研究时的16个增加到了目前的33个,这一增长趋势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现在看到,各国必须首先全国行动,才能为达成国际协议创造条件。”

报告认为,经济竞争力是推动国内立法以体现一个雄心勃勃的国际谈判立场的关键。报告同时指出,国内立法培植了信心,并“为领导人在国际谈判中走得更远更快开辟了政治空间”。

最后,报告指出,立法过程本身,即制定、讨论和通过法律,对帮助一个国家更好地确立自己的国际立场而言非常关键。

马修斯指出,墨西哥是一个典范,其已通过了雄心勃勃的立法,并成为全球带头人。他表示,该地区的其他国家,如智利和哥伦比亚,正在朝着制定新法规迈进,并预言“该地区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将体现出)更坚定的拉美立场和更强大的自信”。

这项研究并未涉及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大国。马修斯说,他们将在未来的评估中将其囊括进来。

他说,美国仍然令人失望。虽然马修斯称奥巴马的气候计划“非常鼓舞人心”,但他说,“我仍然不认为它代表了需要作出的根本性转变”。(陈丹)

标签:谈判 气候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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