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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处罚告知书找上门来打招呼

2013年07月18日 00: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案例

某地一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的一辆新车上牌检测时,尾气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执法人员(党员)随即按程序立案调查。调查取证完成后,经研究决定,向这家销售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时,销售单位找到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免予处罚。

点评

应该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环境执法中“打招呼”等现象会经常碰到。如果执法者处理不当,碍于情面,徇私枉法,往往会将自己套进去。本案中,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尾气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汽车,本该给予处罚,如因有人“打招呼”而不给予处罚,将可能涉及失职、渎职等,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法条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九条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全国环保系统禁令》

二、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

杭州市环保局纪检组供稿钟兆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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