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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应]河南偃师回应“渎职大队长被判刑后成科长”:免去当事人科长职务

2012年08月14日 21: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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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陈元实习生王湄)针对近日媒体报道“河南偃师市规划局渎职大队长郭瑞森被判刑后成科长”一事,14日晚间,偃师市网管办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时称,偃师市规划局党组于14日研究决定免去郭瑞森新担任的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调整到售后服务公司工作,并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据媒体报道,网名为“毋需再忍”的网友近日发帖称,偃师市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郭瑞森一年前被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后来仍任偃师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该网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很多网友质疑,被判有罪为何仍担任领导职务?

对此,偃师市网管办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起因于今年7月31日,偃师市规划局召开党组会研究一批中层干部的任职问题,其中涉及到郭瑞森。郭瑞森曾任偃师市规划局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去年被判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责任,偃师市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在这次职务任免前,偃师市规划局曾经咨询过该局法律顾问,认为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8条规定,郭瑞森在一年半内不能提升职务和工资晋级提升,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够平级调任。按照此规定,偃师市规划局把郭瑞森调离了执法岗位,平级调任为监督管理科科长。

 这位负责人说,此事受到媒体关注后,偃师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4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加大对干部违纪处理力度,研究决定免去郭瑞森新担任的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调整到售后服务公司工作,并不再担任中层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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