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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婴儿安全岛”惊现遗弃夭折女婴 生父被刑拘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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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称,广州“婴儿安全岛”启用以来,一个月内接收弃婴数量堪比石家庄“安全岛”两年的数目。对于媒体在报道“婴儿安全岛”时使用“弃婴岛”的提法,该负责人希望能使用“婴儿安全岛”这一规范表述,因为若使用“弃婴岛”,可能会误导民众。

2 存废之争

“安全岛”利弊引发争议,有专家认为——

“安全岛”只是保护弃婴的第一步

自今年1月28日启用以来,设立在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婴儿安全岛”便新闻不断:启用首夜接收一名弃婴;10天接收33名弃婴;不足一月接收过百名弃婴;如今更出抛弃死婴事件,是否应该设立“婴儿安全岛”的争议再次热烈起来。

弃一岁以上幼儿涉违法

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设立“安全岛”初期,对“婴儿”的界定是有限制的。“‘婴儿安全岛’的第一要素是婴儿。”他表示,从广义上来说,婴儿是指不满一岁的小孩,这应是“婴儿安全岛”的接收对象。今后,福利院将对试图遗弃明显大于一岁孩子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行为进行劝阻,对执意遗弃婴儿的行为将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交相关证据和线索。

“‘安全岛’启动以来,也有人将五六岁的孩子送进来,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家庭已经有了感情,被遗弃的伤害可能会伴随他们一生。”上述负责人说,希望有遗弃婴儿想法的父母不要做这种违法、违背道德伦理、严重伤害孩子的事。

“现在,有舆论将‘婴儿安全岛’称为‘弃婴岛’,这是误读。”上述负责人称,设立“婴儿安全岛”是为了保护弃婴的生命安全,不是鼓励弃婴。同时,设立“婴儿安全岛”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具体指导下进行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点建设“婴儿安全岛”,还有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

该不该设婴儿安全岛;是否存在法律与伦理上的冲突;是否从某种程度上“鼓励弃婴”,为何广州的弃婴数量要比其他城市多……带着这些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法律学、伦理学方面的专家,直面争议中的“婴儿安全岛”。

“安全岛”存废有两难

“设立‘婴儿安全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恰当。”中山大学法律系教授鲁英认为,虽然在法律上来说,遗弃婴儿是违法的,但在现实社会中,很多父母由于种种原因将孩子抛弃,却最多只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设立‘婴儿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人认为,养不起这个孩子了,就放到‘安全岛’去,至少福利院会收留。”她建议,“婴儿安全岛”内应该设置摄像头,或是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还应在“安全岛”外张贴有关遗弃婴儿的法律条文作为警示。

伦理学专家吴灿新则表示:“‘婴儿安全岛’有‘两难’:没有‘安全岛’,也会有弃婴,可能还得不到照顾;有了‘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本来犹豫的人坚定弃婴的决心。但从道义上来说,设立‘婴儿安全岛’利大于弊。”

有媒体称,广州“婴儿安全岛”启用以来,一个月内接收弃婴数量堪比石家庄“安全岛”两年的数目。对此,吴灿新表示,这种对比并不合理。“不论是经济发展程度、人口基数还是人口结构,石家庄和广州都差别很大。”

“安全岛”只是应急措施

“‘安全岛’为被弃婴儿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这仅仅是国家保护弃婴的第一步,是在儿童福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护孩子生命权的应急举措,尚需多层次、多方位和综合性配套机制支持。”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曾表示。

她同时呼吁,进一步研究国外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立儿童监护监督干预机制和国家监护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弃婴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据悉,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儿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建立新生儿营养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津贴、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家庭护理补贴、收养残疾儿童津贴等儿童福利制度。通过发放补贴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预防家庭因无力治疗、照顾病残儿童或因贫困将孩子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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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标签:婴儿 安全岛 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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