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益调查:杨幂“诈捐”?明星究竟应该如何参与慈善活动


来源:凤凰网公益

近日,演员杨幂深陷“诈捐”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就次话题,《公益时报》联合凤凰公益、问卷网推出本期“益调查”那么明星究竟应该如何参与慈善活动,给公益事业带来良好健康的发展呢?

演员杨幂深陷“诈捐”

近日,演员杨幂深陷“诈捐”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2015年10月21日,影片《我是证人》在成都举行发布会,片中,杨幂饰演一位盲人。当天的活动现场,主演杨幂在台上表示,因为出演这部电影,自己开始关心盲人群体,并现场提出,将为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盲人学生,捐献100根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时间过去两年多,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却一直没有收到杨幂捐赠的物资。2018年3月23日,杨幂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已将捐赠工作交给中间人李萌,对于李萌并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捐赠工作毫不知情。3月27日事情被媒体曝光。

杨幂工作室发表声明

3月31日,杨幂本人在微博上针对此事致歉:“知道这件事时整个人特别震惊难过,一直没说话是觉得自己没资格。不管什么理由,让孩子们等两年就是我和团队严重的工作失误,任何批评都该接受,也只有真正落实捐赠才能表达歉意。这几天我们全力推进捐赠,有了实际进展向大家汇报,更要对孩子们说:真的对不起,谢谢给我们机会弥补,未来一定更加严谨。”杨幂及其工作室表示并且表示接下来的工作将由杨幂方面落实完成,实现对孩子们的承诺。

明星慈善,顾名思义,是指明星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慈善活动、推广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投身慈善事业的活动和行为的总称。一直以来,明星慈善很容易引发争议,许多明星深陷“诈捐门”、伪慈善等等。一是由于大多数明星或者工作室都将慈善捐赠工作交给如李萌一样的“中间人”,不关注捐赠工作的流程以及后续进展;;二是不能理解慈善的本质,明星负责宣传自身形象、出席活动,只是将慈善活动看作是提升自己知名度的一次宣传活动。

对于明星慈善,有人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关注、参与慈善对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他们作为偶像、榜样理应对公众起着引领、示范作用,应该亲身参与到慈善事业中。也有人认为,明星被逼着做慈善属于道德绑架,慈善事业应该是自愿自主地去做,要不要去做或者怎么去做都应该自己决定,也可以不是亲自去做,而委托给中间人也是在为公益事业做贡献。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法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的,有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上海国际金融学院副院长、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表示,捐款人在公开表达捐款意愿后就应当及时履行承诺,否则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因此明星在做慈善时应注意了解捐赠流程和相关慈善法规,避免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出现“诈捐”、“悔捐”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明星应该思考如何去力所能及地参与公益事业,不要把公益活动当作是一场秀,而要真正地为公众起示范、榜样的作用,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就次话题,《公益时报》联合凤凰网公益、问卷网推出本期“益调查”那么明星究竟应该如何参与慈善活动,给公益事业带来良好健康的发展呢?

[责任编辑:马明月 PP002 ]

责任编辑:马明月 PP002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凤凰网公益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