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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挟尸要价:尸体被绑桥墩 见红包才上岸(图)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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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成都市崇州西江桥,刘升在事发地点描述儿子出事和打捞的情况。一具尸体,被绳子拴着绑在桥墩上;一个红包,引发了死者父母和6名打捞人的争执。”  当船靠岸后,刘升夫妇没有看到儿子的尸体,一番争执后,刘升说,他答应封红包后,打捞者才将船开回,把儿子的尸体运上岸。

打捞队员出示双方签署的打捞费用协议。

3月11日,打捞队员(中)要求家属支付余下费用。

3月11日,成都市崇州西江桥,刘升在事发地点描述儿子出事和打捞的情况。

一具尸体,被绳子拴着绑在桥墩上;一个红包,引发了死者父母和6名打捞人的争执。

3月9日,对于成都市大邑县的刘升(化名)一家来说,是一场噩梦:22岁的儿子刘坤(化名)在崇州玩耍时,从西江河桥上落入水中溺亡。当刘升得到消息赶到事发地时,面对平静的河面,他根本不知该如何搜寻儿子。无奈之下,有人提议向打捞公司寻求帮助。

10日上午,打捞公司黄飞虎等4名人员赶来,经过沟通,黄飞虎等人提出打捞费按天计算,一天8000元,如果打捞到人,打捞费要再加1万元。得到刘升一家的同意后,“蛙人”下水,搜寻近6小时后,依然没有找到刘坤的尸体。这一天,打捞公司只收到4000元费用。

第二天下午,在刘坤的落水地点,打捞人终于找到了尸体。儿子的尸体找到了,原本此事就该告一段落,但打捞人的一个举动,引起了刘升的不满:捞出水面的尸体,被绳子绑着拴在桥墩上。他说,这是打捞人“挟尸要红包”。对此,黄飞虎则称,这是行业规矩,通常打捞人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的事则是由家属负责,“如果非要运上岸,就要包红包冲冲喜,我们事先就说好了。”双方各执一词,一度发生争执。最后,在围观群众的议论声中,刘坤的尸体由打捞人运上了岸,刘升付清了费用,也封了红包。

最后的话:“或许她心里根本没有我。”

与心仪女生外出最终却溺水身亡

3月11日下午4时,看着刘坤的遗体,他的高中同学胡磊掏出手机,点开微信,与刘坤的对话,停留在“或许她心里根本没有我”。那可能是刘坤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时间定格在3月9日零时许。

再早一些,8日晚10时30分,胡磊接到刘坤的电话,“他说,除了那个女生,其他人都不认识,感觉很尴尬。”他口中的女生,是刘坤追了两三个月的人,女生在崇州工作。刘坤的姑姑说,白天时,刘坤的母亲曾接到儿子的电话,祝母亲妇女节快乐。直到9日上午,刘升接到警方电话,才得知儿子已溺水身亡。

接到消息后,刘升夫妇和其他亲戚从大邑家中赶来,站在西江河边,他们看着警方和消防队正在打捞尸体。“水流急水域广,捞不到。”岸边一家茶铺的老板说。这时,人群中有人提议:“自己找一家打捞公司嘛。”随后,刘升托朋友找到一家名为“重庆映江潜水”的打捞公司。

黄飞虎就是这家打捞公司的员工,10日上午10时许,他和其余3名同事赶到西江河。他们提出:只要下水,就是8000元,如果打捞到尸体,再加收1万元。目击者称,家属同意后,最终协商为第一天支付4000元钱。黄飞虎说,根据经验,一般落水点就是沉尸的地点。然而,直到当天下午5时,他们都没有发现尸体。

“他们把我儿子那么挂着,也不运上岸。”

尸体被绑在桥墩不见红包不运尸

第二天,黄飞虎又从重庆找来两名同事,打算第二次下水寻找尸体,这一次,下水的“蛙人”增加到两名。下水前,他们依然和刘升手写了一份协议,写明,这次依然是:没打捞上8000元,打捞上就多给1万,打捞时间从穿衣服起5个小时。

11日上午,黄飞虎的同伴在水中依然没有发现刘坤的尸体。直到下午2时36分的最后一次下水前,有人说刘坤是从靠近别墅的地方落水的,他们从那下水,终于发现了尸体,并很快打捞到了尸体,随后几人用绳子将尸体拴在了桥墩上。

就是这样一个举动,引起了死者父亲的不满。

“他们把我儿子那么挂着,也不运上岸,还问我们要红包,说不给就不管了。”站在桥上目睹了整个搜寻过程的刘升,见到儿子的尸体被绑在桥墩上,迟迟不运上岸,他认为捞尸人是在“挟尸要价”。

刘坤的两位姑姑说,她们听到“蛙人”开口要价:“他们喊再给5000元,要包红包,不给就不捞了。”

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家属没答应给,蛙人就开着空船,回到岸边,尸体就那么拴在桥墩上。”

当船靠岸后,刘升夫妇没有看到儿子的尸体,一番争执后,刘升说,他答应封红包后,打捞者才将船开回,把儿子的尸体运上岸。记者调查9年捞尸30余具

如今行业“大不如前”

捞尸公司,作为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它本身也颇为秘感。这里面,是否真的存在如黄飞虎所说的,存在一定行规?

记者联系到一位成都相关行业的彭先生,据他所知,成都没有专业的打捞公司,但重庆则有上百家,“‘蛙人’分布在成都各区县,一旦有需要,我们会联系成都的蛙人立即赶过去。”

成都也有捞尸人收到钱后开收据

彭先生介绍,打捞尸体是风险行业,如果打捞费只有一两千元,是不会有人愿意做的。通常,打捞费用都分成两部分,如果没有打捞上,只要8000元,打捞上的话,则要1万5千元。彭先生说,“算是行业内的大家自己定的标准吧,不会优惠。收到钱后,我们会给他们开收据,但不会提供发票。”

除了不接受议价外,彭先生还有一项原则:只将尸体捞出水面,绝不抬上岸。他说,这是他们的行规,“有忌讳,尸体捞上后,家属或朋友自己抬上岸,我们是不会碰的。”他说,虽然有红包能冲喜一说,但他从来都不这么做,“就算给了红包,也不想运上岸。”

除了把捞尸当作事业的打捞公司外,在沿江一些地区,更多是一些不怕晦气的渔民扮演着捞尸人的角色。不久前,记者走近了这个群体。这群捞尸人因神秘、机警,又被当地人叫做“水鬼”。在他们之中,祝二(化名)捞尸已有9年,至今从江中捞起过30余具尸体。“我们不会把尸体拉到船上,只会用绳子套着在江水中拉着走,直到拉上岸。”祝二说。谈报酬三千到上万元不等但一声感激更珍贵

“捞尸”的市场价究竟是多少?究竟是利益驱使还是同情心使然,让为数不少的泸州渔民,愿意做这个“晦气”的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打捞的价格并没有定数。一般情况下,打捞前,渔民会和家属商量,甚至有时他们会根据对方的经济情况而临时“要价”,有时上万元,也有两三千元,或者更低的。祝二和别的“水鬼”不大一样,他帮人捞尸大多不收酬金。“捞尸只是捕鱼、养鱼收入的一点零头。”祝二说,看到尸体上岸,能够入土为安,家属的一声感激,很多时候比金钱还要珍贵。谈前景遇到意外多找警方职业打捞几无可能

袁丁,是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的一名资深法医,他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处理江面上的浮尸。他说,现在这一带已经没有一个职业捞尸人了。像祝二一样的“水鬼”,捞尸对他们来说,最多算份副业。

不过现在,渔民和家属“私下寻人”正在不断减少,长江上的秩序正越来越规整。袁丁说,第一是因为长航泸州警方在泸州知晓度的提高,一旦有亲人落水,家属第一反应是报警,警方的及早介入能减少渔民捞尸的情况发生。第二是近来水上民警和各地派出所的配合紧密,一旦发现浮尸,地方派出所会直接通知水上警察,信息畅通,自然减少了其他人让“挟尸要价”钻空子的机会。当然,面对性质恶劣、无理取闹渔民的惩罚愈加严厉,也是一个客观因素。打捞人说红包只为冲喜每人只收了40元

“我们做这一行的,有忌讳,一般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后续运上岸之类的,都是家属做的。”黄飞虎自称入行3年,他说,在和刘升签协议前,他们已经议好价,也事先提醒过,如果要运上岸,是要收红包的,“我们也没说要包多少,只是讨个红包图吉利,我们有讲究,捞上尸体后,封个红包能冲喜辟邪。”

黄飞虎说,当两名“蛙人”空船回到岸上时,迎上了刘升一拳,双方发生争执,扭打起来。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有人说,“天气这么冷,人家跳下去给他捞人,连声感谢的话都没有一句。”也有人说,还是该从人性出发,先将人捞上来再谈钱。在七嘴八舌中,刘升还是答应封红包。

最后,尸体被运上岸,捞尸者也收到了刘升封的红包,每人40元。加上第一天的4000元打捞费,几位捞尸人收到了2万2千元打捞费。随后,22岁小伙刘坤的尸体被送往殡仪馆。过不了多久,刘坤就能入土为安,但这两天的经历,不仅让刘升一家心中不悦,就连捞尸人黄飞虎一行人也觉得委屈。新闻链接

大学生见义勇为遇难捞尸人“挟尸要价”

近年来,关于捞尸纠纷的新闻远不止这一起。

2013 年9 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两名中学生在厚街沙溪水库不慎溺亡。在联系捞尸队的过程中,学生家长怀疑捞尸人坐地起价,拒绝付钱,双方引发了纠纷。

2009年,湖北省荆州市3名见义勇为大学生不幸遇难,其遗体在打捞过程中出现的“挟尸要价”场景刺痛了人们的神经,这一事件也让捞尸这一特殊职业走进公众视野。实际上,捞尸很早就已在黄河和长江沿岸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打捞遇难者遗体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机构或者设置,多数为民间行为。这些民间捞尸人或者打捞公司有无执业资质、营业执照,都并不清楚。专家建议

行业混乱应加强管理

面对溺水者家属的求助,从事捞尸的人们,是应先议价再打捞,还是以人文关怀为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说,作为这样的民间打捞公司来说,盈利可能是第一位的,“要求他们只做公益善事,是不可能的。不过,溺水者家人已经很悲痛了,打捞人也该多换位思考一下,打捞费是要收的,毕竟成本在那里,但不要收得太过分。”胡光伟说,目前来看,打捞尸体这个行业很多东西都不太规范,收费和管理也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对于捞尸者所说的行规“只捞出水面,不运上岸”,胡光伟认为,既然已经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是顺手的一件事,“如果真的存在行业忌讳,他们也该事先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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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标签:桥墩 蛙人 水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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