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815”特大走私案多名要犯被质疑重罪轻判
2010年05月15日 11:17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汕头市中级法院:不方便接受采访

汕头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基本认可检察院对郑灿城的指控,确定郑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数额巨大,同时又以郑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为由,对郑判处缓刑。这个判决引发持续的质疑,被称滥用自由裁量权,来实现对郑的重罪轻判。记者试图采访法院了解量刑具体情况。

汕头市中院一位主管副院长、汕头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郑灿城案合议庭审判长颜映丰分别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就“815”案,汕头市中院不方便接受任何采访。

记者经过多方联系,最终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汕头市之所以不愿意接受采访,可能是对“815”走私案感觉很头痛。曾经有汕头司法系统的人透露说这些案子可能全部都拿去广东省高级法院先内审,之后省高院的负责人再给中央“815”专案后续工作组汇报,“可以说最后对每个被告人如何判决都是上级领导部门的意见,汕头市中院根本没权自己决定,只是按照上级部门的意思出具一个判决书而已。”

2010年5月8日,记者致电广东省高院的有关人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虽然很多情况不便透露,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广东省高级法院不存在对“815”走私案后续案件进行“预审”、“内审”,提前定好刑期的情况。

在汕头调查郑灿城案的过程中,有知情人士透露,“815”专案组由海关总署牵头,最高检、最高法都派了工作人员。当时专案组明确指出重点打击唐逸刚、黄丕通、许鹏雁、董明光等四大走私集团,而该四大集团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大多逃离汕头,没有归案。大约在2003年左右,经过“815”专案组后续协调小组的同意,广东省政法委出台了一个类似公告的文件,意在敦促包括“807”涉税案在内的犯罪团伙骨干来自首,承诺归案后给予从轻处理。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说,当年“815”走私案中提到的4大家族组织者大多设法逃避牢狱之灾。其中黄丕通在2007年向汕头海关投案,2009年在汕头市中院进行了审理,目前应该仍没有判决;许鹏雁在大约两年前被人毒死,至今没有破案;至于董明光系列案应该是在潮州市审理,目前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另外,知情人士还透露,黄丕通对外的形象是社会慈善家,在本地捐助学校、修筑公路,本人还是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因此,虽然黄很早就过了取保候审的期限,但一直“不好”判刑。

而媒体报道,另一走私集团组织者、被指控逃税40亿元的唐逸刚也于2007年投案后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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