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保护”2024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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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2024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本报告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团队)发布。报告中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数据来源于2024年度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含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当年实际发生或者判决、但未经媒体报道的案例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报告统计的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

此为“女童保护”团队此系列报告的第12次发布。由于受新闻传播规律的影响,在连续多年关注性侵儿童题材之后,大众媒体对同类题材的关注和报道会相对减少;同时,本报告在收集案例时,对同一案例的多次报道及后续跟踪报道,也只作一次收录。本年度案例收集,在进行人工统计之外,还通过慧科新闻搜索研究数据库进行了查漏补缺。

学界的共识是,受诸多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本报告以“媒体公开报道”为案例收录标准,即是为了呈现和分析在综合因素下进入大众视野的案例的特点、趋势和代表意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1万人,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比61%。从司法数据中,也可以看出性侵儿童犯罪的严峻形势。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湖南等10省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所下降。其中,湖南全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人数下降19.67%。2024年,湖南纵深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平江县加义镇公路两旁竖立的“隐私部位不能摸”“强奸幼女罪加一等”等普法标语,引发全网关注。这也是综合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典型缩影。

本年度报告包含了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部分,主要聚焦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状况。近年来,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隔空猥亵、线上联络线下性侵的案件不在少数。守护儿童网络安全,需要每个数字时代的参与者,都成为安全防线的共建者与守望者。

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本系列报告所得出的大部分数据结论均与官方相关数据相印证;基于本系列报告所形成的多个倡议,也较好地反映和呼应了我国性侵儿童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精神。一如既往,我们希望报告可以进一步呼吁社会各方关注儿童被性侵的严峻现状,为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参考资料。

2024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

2024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基于媒体公开报道的205起案例,揭示了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态势与复杂特征。数据显示,受害儿童逾690人,女童占比超九成,熟人作案比例高达82.74%,校园及网络空间成为高发场景。本报告通过多维数据分析,既呈现未成年人保护和司法治理的进步,也警示社会需正视儿童性侵的严峻性和隐蔽性,呼吁构建更完善的儿童保护体系。

1.全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205起,受害儿童逾690人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05起,受害人数690人(在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数的按1人计,“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3岁。

2013年至2023年,“女童保护”统计的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332起、223起、202起(其中,2013—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2022年的报告为十年观察综述,未对当年案例作单独统计,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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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的205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同)的案例41起,占比20%;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27起,占比13.17%;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3起,占比6.34%;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为3.37人。

总体来看,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例曝光依然呈现较高的频率。“女童保护”在统计中也发现,部分省份检察部门公布了2024年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例如江西为1028人,湖南为2846人。

由于案例的特殊性,以及受社会认知、风俗习惯、传播规律、搜索规则等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曝光率相对实际发生的案例较低,经大众媒体报道并进入公众视野的只是极少部分,媒体每年报道案例数量的相对浮动属正常现象。

2.性侵儿童案受害人中女童超九成,最小受害人仅3岁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案例中,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看,205起案例中,有189起明确了受害人性别,其中受害人为女童的175起,占比92.59%;受害人为男童的15起,占比7.94%(有一起案例中既有女童也有男童,图1-2-1)。从受害人数量上看,598人有性别信息,其中女童544人,占比90.97%;男童至少54人,占比9.03%(图1-2-2),这一数据与2023年数据相对比,男童遭遇侵害的比例有小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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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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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2

在受害人年龄分布上,205起案例中,表明受害儿童年龄的有178起;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有27起。178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25起,占比70.22%;14~18岁(不包含18岁)的53起,占比29.78%(图1-2-3)。梳理发现,年龄最小的受侵害儿童仅3岁,施害者为其邻居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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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

3.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曝光占比较高,城乡儿童性侵问题均需重视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媒体报道的205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136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136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91起,占比66.92%;发生在县城的32起,占比23.53%;发生在农村的13起,占比12.5%(图1-3)。与2023年数据相比,发生在城市的儿童被性侵案例比例有所提升,2023年为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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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在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上,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是本系列报告中较为固定的特征,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女童保护”认为,城市儿童被性侵比例增长说明城市地区儿童受到来自家庭、社会和媒体的关注更为密集,而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被媒体曝光。

4.熟人作案超八成,教职人员作案比例较高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的205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68起。在168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39起,占比82.74%;陌生人作案29起,占比17.26%(图1-4)。这个比例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中熟人作案比例大致持平(如2023年熟人作案比例83.43%)。这也印证了司法实践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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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139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教练、家教、补习老师等)作案42起,占比30.22%。这一定程度上与教师特殊身份容易引起媒体关注报道有关,不代表所有性侵儿童案中教师施害人最多。“女童保护”认为,教师和教职工作人员是除了监护人外,日常生活中与儿童接触机会最多的群体,作案具备便利条件,因此需要格外重视。例如,2024年10月曝光的一起案例中,某省一位女生在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均遭受培训教师性侵,父母发现时已经怀孕19周,后流产。

“女童保护”认为,应当多措并举防范此类犯罪,一方面应当加强各类教师的职业资格审查和师德培训,定期进行多维度排查,保持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多渠道为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和防范意识,及时从家庭和儿童个体层面对性侵犯罪进行预防和警报。

5.校园、培训机构仍为案件高发场地,施害人住所、娱乐休闲等场所需重点关注

“女童保护”统计,在205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明确提及性侵发生场所的有162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的有36起,占比22.22%;发生在施害人住所的有26起,占比16.05%;发生在酒店、KTV、酒吧、按摩店等娱乐休闲类场所的有24起,占比14.81%;发生在公共交通、公园广场、餐饮理发等生活服务类场所的有13起,占比8.02%;发生在小区、村庄、马路边等户外公共区域的有11起,占比6.79%;发生在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等特殊封闭空间内的有11起,占比6.79%;发生在受害人住所的有7起,占比4.32%(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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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与往年数据特征相似,校园、培训机构依然是本年度儿童性侵案中发生频率最高的实体空间,校园及教育机构中多发儿童性侵案,是一个亟需治理的问题。施害人住所亦是本系列报告统计出的儿童性侵案发生率较高的场所之一。在这一空间类别中,多数施害者利用熟人关系将受害人带至住所实施犯罪行为,同时也存在陌生人诱骗的情况。因此,家庭和社会在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心理支持方面,仍需付出更多努力。

酒店、KTV、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近年来也成为社会重点关注对象,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值得注意的是,在生活服务类场所及户外公共区域仍有相当数量的儿童性侵案发生,包括地铁、电梯、快递站、火车等。这表明即便在开放性强、人流密集的区域,儿童仍有可能遭遇侵害,这些空间的安防系统建设、群众监督机制亟待加强。

因此,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至关重要。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经由强制报告途径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近3000件,对应报告不报告人员监督追责300余人。

6.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占比增长,多次侵害高发,持续时间长、受害人数多

根据本年度统计数据,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中,通过网络实施的案例共有44起,占全部案例的21.46%(图1-6)。在此类案例中,隔空猥亵与线下侵害交织发生,呈现出复杂、隐蔽的特点。相较于传统的性侵害方式,网络性侵害作案者通过社交平台、游戏社区等途径接近未成年人,仅需一个虚拟身份,就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低成本、高隐蔽的方式,使侵害行为更难被及时察觉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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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女童保护”统计,在2024年的44起通过网络实施的性侵案件中,有40起为多次侵害,其中部分案件的作案时间跨度超过5年。在这些案例中,有11起案件的受害人数达到5人以上,单案受害人数最多达79人。2024年2月,浙江警方通报的一起“隔空猥亵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发布赠送游戏皮肤的“钓鱼”信息,寻找并引诱未成年女孩给其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受害人数多达30人。

“女童保护”分析,网络性侵害的成因较为复杂,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缺乏识别网络诱导和操控行为的能力,容易在虚拟关系中陷入依赖与迷惑;另一方面,网络平台监管存在漏洞,实名认证不严格、内容审查不到位,为施害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从社会大环境来看,性教育的缺失和家庭沟通的封闭,使许多受害者在遭遇侵害后羞于启齿、不敢求助,导致侵害长期持续。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构成了当前网络性侵害行为频发、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受害人数众多的现实困境。

7.性侵者多次作案占比高,家庭成员侵害现象值得警惕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在205起案例中,可统计施害人侵害次数的有174起,其中有高达120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68.97%(图1-7),包括施害人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实施性侵;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48起,占比27.59%;施害人一次作案的有54起;另有31起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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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从侵害周期来看,205起案例中,可统计出时间跨度的有174起,无法明确统计的有31起。174起案例中,施害人1周内多次作案的11起,占比6.32%;1~12个月内多次作案的23起,占比13.22%;1~2年内多次作案的有15起,占比8.62%;3~5年内多次作案的有14起,占比8.05%;作案超过6年的有8起,占比4.6%。总体来看,作案周期超过1年的37起,占比超过21.26%。施害人多次作案现象较为集中地体现在熟人作案中,而熟人关系则涵盖师生、亲属、邻里等,这类施害人往往利用身份便利多次作案。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性侵害通常不会自动终止。

另外,有3起案例是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在本年度案例中虽然占比不高,但依然值得高度警惕。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到家庭内部问题,受害者往往因家庭纽带的束缚、经济依赖、情感依赖或社会舆论压力,不敢揭露真相,因此往往会受到多次侵害。例如2024年7月曝光的女童遭亲生父亲多次性侵案中,受害人被奶奶要求写谅解书。家庭成员侵害问题也是“女童保护”多年持续呼吁关注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进步,为治理性侵儿童提供了更好的依据。例如,自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职责的人员犯强奸、猥亵等相关罪状的,坚决零容忍,并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情节特别恶劣的,甚至被判处死刑。例如,2024年1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其中,郭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

8.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例比例上升,高龄和低龄犯罪均需重视

“女童保护”发现,205起案例中,可统计出施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有18起,在总案例中占比8.78%,与往年数据相比有较大增幅;施害人60岁(包含60岁)以上的3起,在总案例中占比1.46%(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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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例如2024年3月媒体报道的案例中,17岁的未成年施害人(男)在某公园对共同玩耍的10岁女童实施猥亵,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大的超过66周岁,在往年的案例统计中,年龄最大的施害人94岁。在统计的2024年案例中,有3起施害人年龄均超过60岁(包含60岁)。从近年的案例看,一些高龄性侵者在猥亵儿童案件中,因各方面的原因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也造成了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值得相关部门关注。

从“女童保护”跟踪的案例中发现,性侵犯罪人年龄“两极化”的案例有增长趋势,关于这类犯罪中施害者的犯罪成因及惩戒措施等,也值得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尤其是未成年施害者,其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需各部门积极行动,保护潜在的受害者,同时挽救潜在的未成年施害者。

9.性侵儿童案件呈现复杂化趋势,媒体报道呈现新趋势

“女童保护”统计,2024年媒体公开报道的205起案件中,有35起存在复合型犯罪特征,占比17.07%,反映出性侵案件与多重社会问题的交织性。其中,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18起,其中包括校园欺凌7起、强制卖淫4起。这一现象表明,性侵儿童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低龄化、线上线下场景融合、技术手段隐蔽化等新型特征,对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出多维挑战。

部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具有校园欺凌与群体施暴叠加的特征,反映出青春期性教育缺失与法律意识淡薄的双重隐患,也暴露了校园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综合来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复杂化趋势,实质上是社会结构性问题在儿童保护领域的投射,面对性侵案件“低龄化、技术化、隐蔽化”的复杂趋势,普及性教育成为一种“刚需”。

从本年度205起案例的司法进展来看,有176起明确表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占比为85.85%。本报告以“媒体公开报道”为统计纬度,也说明媒体选择报道的案例绝大部分是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例。这是近几年来性侵儿童案例媒体报道呈现的一个新趋势。“女童保护”认为,一方面,说明儿童性侵综合治理有较为明显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媒体在保护儿童隐私、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价值衡量。但对于部分受侵害儿童弱势群体家庭来说,也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遇到困难时的媒体求助渠道相对收窄,同时也可能因缺乏媒体关注而无法获得社会支持资源。

2024年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状况调查分析

随着数字技术渗透至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安全教育成为抵御性侵害的重要防线。本部分调查结果来自2592份随机抽样有效问卷,结果显示,家长虽普遍担忧儿童上网风险,但仅三成认为孩子具备基本安全意识;近半数低龄儿童已接触不良信息,社交与娱乐平台暗藏隐患。调查进一步揭示了家庭教育的碎片化与学校性教育的覆盖不足,强调家校社协同的必要性,并指出平台监管、法律完善与系统性教育的紧迫性。

1.家长是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的关键主体,对儿童接触不良信息普遍存在担忧

总体来看,受访者对各种类型的儿童网络性侵害案件有所了解,近八成受访者对儿童上网过程表示担忧,但只有三成认为孩子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意识(图2-1-1、图2-1-2)。68.29%的受访者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之外的其他监护人)。家长群体是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的主导力量,家庭在儿童网络安全教育中具有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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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

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的孩子或学生年龄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阶段:7—12岁的学龄儿童(50.11%),以及6岁及以下的低龄段儿童(17.68%),说明小学生及幼儿园家长更关注相关议题。另有16.44%的教育工作者参与其中,这些来自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专业人士提供了宝贵的专业视角。调查结果显示,家长群体的确比教师群体更了解孩子的网络使用情况。家长中的47.29%、教育工作者中的60.57%认为孩子在网上遭遇性侵害的风险较大。(图2-1-3、图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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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4

2.手机是儿童上网主要工具,近半数学龄前儿童被发现接触过不良网络信息

“女童保护”调查发现,近六成儿童主要通过手机上网(58.11%,1749人),其次是平板电脑(28.14%,847人)和台式/笔记本电脑(9.57%,288人)。数据表明,移动终端尤其是手机是儿童上网的主要工具,移动互联网时代儿童上网行为具有碎片化特征,使家长监管面临挑战。上网时长方面,77.09%儿童每天上网时间不超过1小时(1693人),18.17%为2—3小时,4—5小时和5小时以上则分别占2.23%和2.50%(图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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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1

尽管多数儿童的每日上网时间少于1小时,以“浅接触”网络信息为主,但接触到不良信息的可能性依旧较大。此外,随着孩子上网时长的增加,其遭遇到网络侵害或网络性暴力行为(如诱骗、性骚扰、性勒索)的可能性呈现递增趋势,形成风险累积效应(图2-2-2)。有7.24%(159人)的孩子曾被发现遭遇过相关侵害,日使用时长为5小时及以上的孩子,被发现遭遇过相关侵害的比例高达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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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2

值得注意的是,接近半数(47.87%)的学龄前儿童曾被发现接触过网络不良信息,这一比例随着儿童年龄增长呈现明显递增趋势——儿童通过网络接触的不良信息量与年龄呈正相关(图2-2-3)。这意味着家长在子女网络安全教育和监督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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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3

3.社交、娱乐活动是儿童上网主要内容,网络平台监管面临挑战

“女童保护”发现,儿童网络行为呈现鲜明的社交、娱乐导向特征。儿童在网上的主要活动包括观看视频(1537人,占34.13%)、学习(1241人,占27.56%)和玩游戏(1100人,占24.43%),这说明娱乐(尤其是视频和游戏)是儿童上网的重要内容(图2-3-1);社交聊天活动占比相对较低(11.59%,522人),但这并不代表儿童社交聊天需求较低。多数家长忽视了短视频平台正成为儿童与青少年的新型社交工具,视频、游戏平台内聊天已经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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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1

微信(28.02%,1230人)、抖音(22.94%,1007人)、快手(12.80%,562人)及小红书(11.05%,485人)是最受孩子欢迎的社交平台。蛋仔派对(23.10%,693人)、王者荣耀(15.77%,473人)与和平精英(12.63%,379人)则是受访者的孩子们最常选择的网络游戏。

调查结果相关性分析显示,孩子各类上网活动与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不良信息的可能性呈现显著相关性,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现阶段平台监管的确可能存在漏洞——日渐凸显的技术伦理困境,正在拷问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跟进速度。

4.家长认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覆盖率存在提升空间

“女童保护”调查显示,在儿童网络安全防护的认知与行动层面,多数受访者已采取措施积极获取相关知识,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和新媒体(29.07%)、书籍与宣传资料(22.99%)等途径了解儿童网络安全和防性侵知识,呈现为碎片化的学习模式;政府及公益组织资源、教育机构培训和家长社群等渠道占比分别为15.07%、18.14%和10.76%,经营机构仅占3.96%(图2-4-1)。在实践方面,32.51%的受访者表示“经常进行网络安全教育”,48.00%表示“偶尔进行”,19.49%“从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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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1

针对如何识别网络性暴力行为,60.07%的家长认为自己比较或非常了解,但仍有约四成的家长表示“一般”“不太清楚”或“完全不清楚”,暴露出应急处置的知识缺陷。在应对方法认知上,54.29%的家长表示比较了解或非常了解,43.37%的家长表示部分了解,2.34%的家长完全不了解。大多数家长(77.85%)认为孩子“非常需要”接受预防网络性暴力性侵害的网络安全教育(图2-4-2),反映了家长普遍认同教育干预的重要性,但整体认知水平存在一定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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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2

学校作为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作用不容忽视。调查显示,96.60%的受访者认为学校应该定期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课程(图20),但只有60.27%的受访者表示孩子所在学校曾开展过预防网络性侵害的教育,存在需求缺口(图21)。较多受访者认为“学校未系统开展防性侵教育”是增加儿童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13.73%)。这表明学校教育在覆盖率和系统性教育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强化。

5.网络性侵案件频发,亟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同网络,守卫儿童网络安全

守护未成年人网络使用安全,每个节点都不可或缺。受访者认为可能造成儿童网络性侵害的因素主要包括家长缺乏监督(19.24%)、平台审核不严(19.04%)、法律法规惩治力度不足(15.98%)、学校未系统开展相关教育(13.73%)、儿童自身缺乏数字素养(17.75%)、社会舆论相关宣传不足(13.84%)等(图2-5-1)。在应对措施方面,受访者认为学校开设相关必修课程(19.34%)、家长正确使用监护工具(13.03%)、制定执行严格的法律法规(17.66%)、建立内容过滤与举报机制(16.34%)、开展家庭性安全教育(16.95%)并促使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功能(16.39%)将有效打击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图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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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2

由此可见,儿童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必须依托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密切协作,同时需要政策层面与平台的系统支持。当家长正确使用监护工具形成“第一道防线”,学校系统性教育构建“认知防火墙”,平台技术升级打造“智能过滤器”,法治体系完善筑牢“制度性屏障”之时,四方力量将形成有机协同的防护生态系统。

结语

本报告以媒体公开案例与抽样调查为双重视角,从公益组织研究视角勾勒出性侵儿童犯罪与儿童防性侵性教育的多维图景。当然,由于取样技术和统计纬度的限制,报告客观上肯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2年来,“女童保护”深耕儿童防性侵领域,在社会各方的支持、帮助下至今步履未停。每一份力量的凝聚,都是对儿童未来的郑重承诺,唯有社会各方协同努力、携手合作,方能筑牢儿童安全的立体防线。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

“女童保护”公益项目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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