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后的窥探,被偷拍的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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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后的窥探,被偷拍的她们

你走进一间公厕。关上门后,听到外面有异样的响动,夹杂拍照的声音。你感到害怕多过好奇,从门下缝隙向外探,看见的却是一位老年男子,趴在女厕所地上,举起手机拍着你……

这噩梦般的场景,是6月23日王女士在北京一间公厕里的亲身经历。

事出后,投诉无门的王女士将遭遇发在了微博上。事件曝光后,6月25日,警方对这位老年男子处以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因该男子有基础病,警方仅在口头教育后就将其释放。

近期,互联网上对于偷拍的讨论不断发酵。偷拍,作为公认的违法行为,似乎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不远的地方。为什么它会如此频繁地发生?当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电影《搜索》剧照

窥探她们的眼睛

因被证实是一场乌龙,引爆流量的“川大地铁事件”,让涉事女生的不当行为成为了舆论焦点。但与此同时,被坐实的侵犯也正在不同城市中陆续上演。

6月11日,四川成都,一年轻女性在乘坐地铁时被对面男子偷拍,男子意识到自己被发现后,并未道歉,只是在要求下删除了拍到的照片。

6月15日,郑州与河北分别有两所大学几乎同时曝光,男生扮女装潜入女生浴室进行偷拍,最终被抓获。

就在“地铁事件”发生同期,英国广播公司(BBC)国际频道调查小组“BBC之眼”,曝光了一个在日本东京以售卖偷拍视频牟利的团伙。涉事偷拍视频数以千计,每月从中国大陆获得的片源约有30-100部。除了跟踪、偷拍女性私密部位,更有直接触摸、摩擦她们身体的录像。

BBC纪录片《追查痴汉》

种种事件表明,网络上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女性在公共场合的安全问题由来已久。

在各类新闻中,试衣间、卫生间、酒店房间内受偷拍所害的女性层出不穷。在此次被揭露的网站中,多数视频都拍摄于各大城市的地铁车厢内。这不禁引发对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担忧。

由此可见,大到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小到澡堂、厕所等私人领域,都有可能潜伏着一双双紧盯女性的眼睛。在日常出行、生活的必经之处,都有可能暗藏对女性肆意侵犯的危险因素。

除公共设施隐患外,观念问题同样根深蒂固。有一部分的人不把偷拍看作一种不合理行为。他们理所当然地侵犯隐私,从中牟利,并对犯下的罪恶拒不负责。

在“BBC之眼”以纪录片形式呈现的偷拍调查过程末尾,网站经营者“猫咪”汤卓然,27岁的中国男子,在记者的直问下,反应却是打掉摄影机,还几欲攻击拍摄团队。

面对记者的发问,他本有机会去说明他为何经营这些偷拍网站,或向受害者道歉,但他选择缄口不言,甚至暴力相向。后来,“猫咪”在社交媒体上公然转发了该纪录片,将其当作是对网站的宣传广告,显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到底是什么助长了这一现象?在偷拍频发的乱象中,人们该如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偷拍的她们

偷拍并非术语,而是对生活现象的描述。字面意义上理解,“偷拍某人”指的是在当事人不知情时,秘密拍摄他人行为或身体部位。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偷拍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拍、偷录等行为被作为单独罪名纳入刑罚,注重的主要是对个人隐私及肖像权的保护。而对于女性的偷拍,不仅关乎隐私,还涉及到性目的。

比如偷拍者往往都会避开女性面部,将摄像头对准裙底、胸部及小腿等私密部位。

正如那张经典照片“玛丽莲·梦露捂住白裙”背后所彰显的,女性因其生理特点,长久以来被当作性幻想与性消费客体。

捂住白裙的玛丽莲·梦露

社会文化与两性关系讨论中,女性常常处于被凝视、被消费的从属地位。对女性的偷拍,常常也会被当成一种资源传播。

此次被曝光的偷拍视频网站,每月固定产出50至100条视频,也就是说每月至少有几十个受害的女性。这些网站的月收入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付费会员数量上万,大部分是男性。

经济利益和性目的交织,偷拍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为。再加之较轻的处罚力度和极小的操作成本,偷拍者有恃无恐,被大环境庇护,被同僚默许,被社群接受。一切都被荒谬地合理化,终成社会顽疾。

深陷偷拍困境,女性往往是无力的。面对偷拍,有人因极度震惊不知如何应对,有人则是出于恐惧,多数女性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2019年,日本专门研究性骚扰行为的机构“#WeToo Japan”调查发现,全日本至少有70%的女性曾经遭受过各种形式的性骚扰,但半数以上的女性都选择了默默忍受。

有时,她们是受身份与职业限制不能发声。如空乘人员、大堂经理等服务业的从业者,她们因需要遵守职业规范,无法对侵犯做出及时有力的反抗。这种情况下,女性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支撑她们的底气

最先将“偷拍裙底”单独纳入刑法的是英国。早在2003年,英格兰就通过了《2003年性罪行法令》,订立“窥淫罪”来规管偷窥和偷拍行为。

2019年2月,英国通过了“窥淫癖法”,正式将偷拍裙底定为性犯罪。如果有人为了“性满足”或造成“羞辱、痛苦或惊慌”,而未经同意对人的衣服之下拍照,在最严重的情况下会被登记为性侵犯者,最高面临两年监禁。

中国香港地区几乎同步对偷拍裙底立了法。2019年4月30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建议订立“窥淫罪”等4项刑事罪行,未经同意拍摄裙底最高可监禁5年。

在日本,不同场所的偷拍需要承担的法律代价不相同。同样是偷拍,如果是在电车上,可能根据《预防骚扰条例》,被惩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6万元)以下罚金;而如果是在厕所偷拍,则可能根据国家制定的《日本轻犯罪法》,处以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60元)行政罚款。

(图片来源:南风窗)

越是细致严密的规则,越能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如此一来,“神经质”“过度敏感”的人或许会变少,判断是否被偷拍,不再需要对周围环境草木皆兵。

我们作为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份子,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偷拍的当事人。在参考各国立法经验的同时,我们也需深入思考自己的行为,将偷拍扼杀在摇篮里。

在明确抓住偷拍现行,或者发现偷拍者正在实施偷拍行为,在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要求对方停止拍摄、删除照片、视频并赔礼道歉,必要时应立即报警。

但面对偷拍行为,不应以暴制暴,即使怀疑对方偷拍自己,也不能强行抢夺对方手机。他人的手机照片也属于隐私的内容,强行抢夺对方手机并强令删除照片的行为,同样是侵权行为,不值得提倡。

对于为构建安全性社会做出努力的每个人而言,我们应相信联合的力量。

扮女装闯入大学澡堂偷拍的男生,最终被女孩们和澡堂阿姨合力捉住。全程跟随“BBC之眼”进行探访调查的主力,也是两名女性记者。女生们站出来,分享识别偷拍app的方法。各媒体也纷纷发声,批判偷拍行为,声援受害者维权。

一时间,我们身边多了很多对于偷拍的积极讨论,多了很多温暖的声音鼓励着困境中的女性。对于偷拍乱象,只有经过不断地提起、重述、讨论和复盘,让问题真正被看见,才能推导出最优解法。

走在维护权利的路上,我们期待着法制与观念的双重进步,给予女性更多安全感和对抗偷拍行为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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