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案震惊全网,却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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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案震惊全网,却判不了死刑?

数不清是第几次了。

“精神病”又被拿来当作恶人的“免死金牌”。

这次无辜的受害者是一名20岁的女孩。

图源:红星视频

浙江永康,一个女孩去公厕的路上,被一名男子尾随。

刚走到女厕门口,这个男子拿起砖就朝她的头上砸过来,另一只手用力捂住她的口鼻。

每个动作都想置她于死地。

然而这个男子并不满足于此,接下来,对她进行了惨烈的折磨:

用手挖她的眼睛,拔她的舌头,用砖砸碎她的牙齿,把她的鼻子里搅得血肉模糊。

更恐怖的是,这个男子突然像只丧失人性的狼狗一样,张开嘴去撕咬她的鼻子。

这场折磨,足足持续了20多分钟。

直到路过的人听到女孩的求救声,才将她救下。

图源:红星视频

然而事发至今,女孩仍没有收到道歉。

只有男子父亲的一句,他患有精神病,且未曾就医。

图源:澎湃新闻

事件一登上热搜,网友全怒了:

“现在打人都用精神病来当借口。”

“一有这种事就说是精神病,怎么不挑壮汉打?”

“精神病就可以随便打人了?”

“我有精神病,我也去杀个人好了。”

“咋不进公安局打警察?”

图源:微博

奇怪的是,每次“精神病”一出现,就是被犯人用来开脱罪责。

更奇怪的是,每次案件中的受害者不是小孩,就是女性。

图源:罗翔

法律的初衷是在保护弱势群体,但矛盾的是,所谓的“弱势群体”却频繁出现在恶性犯罪的新闻事件中。

这也让大家愤怒的同时,一次又一次产生疑问:

精神病患者真的是弱势群体吗?

与那些受害者相比,到底谁才是弱者?

法律保护他们有违公平正义吗?

01 我们为什么会感到愤怒?

这些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件,我们看得实在是太多了。

几乎每次都是同样的场景:

悲剧上演,很快归于沉寂,直到新的惨案发生,群情的愤怒再次燃起,恶性循环。

今年年初,一起恶性案件引爆舆论——河南安阳杀童案。

一名30岁的男子当街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其中,一个11岁的男孩在去打篮球的路上,惨遭毒手。

随后,这名男子又满身是血地冲进附近的小区。

恶魔挥刀落向一个正在楼下玩耍的3岁小女孩,又砍伤一个5岁的小女孩。

一瞬间,三个家庭的幸福轰然倒塌。

图源:网络

2019年5月,南昌红谷滩。

三名女孩被一名男子尾随。

突然,这名男子持刀砍向中间的女孩。

女孩被砍伤倒地后,这名男子仍不放过她,一刀一刀对准她的脖颈部。

最后,女孩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女孩24岁,去年刚刚毕业,在一家律所实习,她的律师梦还在等着她去实现。

图源:凤凰网

6个月后,几百公里之外,湖南长沙发生了另一起惨案。

一个9岁小男孩吃完午饭后,下楼去找同学一起上学。

迎面碰上一名30岁的男子,追着他跑。

这名男子追上小男孩后,将他摁倒,骑到他身上,拿着扳手,疯狂砸向小男孩的头部。

直到身下的小男孩咽气,一动不动。

图源:澎湃新闻

这一桩桩,一件件惨不忍睹的案件,都被推脱到同一个挡箭牌上——“精神病”。

可仔细想想,他们在犯罪时,真的丧失理智了吗?

看看这些案件的受害人,3岁小女孩、9岁小男孩、11岁小男孩、24岁的女孩.....

怎么就次次恰好瞄准弱者下手呢?

而且几乎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随机行凶。

大众为什么如此愤怒?

如果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是不是就能无所忌惮地犯罪了?

而精神病人的暴力袭击又是完全随机的,下一个又会轮到谁?

02 精神病≠免死金牌

的确,我国《刑法》有规定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

《刑法》对于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分为三类,即: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他们在犯罪的那一刻,是否处于发病状态。

因此,想要伪装精神病来逃脱罪责是不可能的。

在南昌红谷滩杀人案件中,经过司法鉴定,凶手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但他在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图源:人民日报,南昌红谷滩杀人案庭审现场

即使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嫌犯作案时为发病期,也并不一定能逃脱罪责。

上海世外小学砍杀案中,嫌犯黄一川手持菜刀连砍4人,两名小学生当场死亡。

经过司法鉴定,嫌犯黄一川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刑法》规定,理应从轻处罚。

但法律依然判决其死刑,因为他是“经过反复权衡,有意识地选择弱小的小学生为杀害对象”。

图源:网络

而且,无论如何,他们也逃脱不了民事责任。

南京宝马肇事案件,嫌犯王季进驾车时,以195.2km/h的超高速,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

轿车解体,车内两人当场死亡,嫌犯弃车逃逸。

经过司法精神鉴定,确定王季进在案发前、案发时均处于精神病状态,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但由于他犯下的罪行恶劣,法院认为他并不适合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王季进有期徒刑11年,民事赔偿受害者共计170多万。

图源:澎湃新闻

这样看来,其实“精神病”并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所谓的“免死金牌”。

精神病人犯下罪行得到惩罚,但他们造成的危害却始终没停下,且愈演愈烈——

精神病人,正在一步一步被推向远离社会大众的背面。

03 精神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吗?

每当精神病出现在舆论的漩涡中,总是伴随着暴力血腥案件。

于是,精神病人渐渐和这些负面词汇绑定,站到正常人,甚至是正义、真善美的对立面,他们的形象渐渐被扭曲。

网络上,常常能看到人们调侃精神病患者的玩笑话,比如,雇佣精神病对付仇人、花钱买精神残疾证等等。

现实中,人们谈其色变,干脆否定一切精神疾病患者。

此前在深圳,17户精神残疾家庭入住某小区的公租房时,引发业主的集体抗议,数十名业主拉起横幅抗议。

一听到精神病,还是17户,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恐惧,很多人说这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图源:人民日报

虽然经官方证实,17户家庭中有15户是自闭症患者,且通常不具有攻击性,但这仍然打消不了业主的顾虑和担忧。

孙海萍一家就是17户精神残疾家庭中的一户,她7岁的女儿患有先天性自闭症。

当她看到小区业主们的抗议,她感觉“心都要碎了”。

为了治疗女儿的病,倾家荡产,花了几十万元,还被迫卖掉了深圳唯一的房子。

但这还不是最苦的,每当看到女儿为此被学校拒收,被人指指点点,孙海萍就心痛不已。

图源:红星新闻

说到底,大家最担忧的无非是精神病人会不会主动攻击他人。

根据有关数据,中国约有1600万重精神病患者,其中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仅占人口总数的1%,而精神疾病种类繁多,涉及到四百多种疾病。

图源:中新网《全球10亿人有这种病,你是其中一个吗?》

所以,大多数精神病人并不会攻击他人,他们处于社会边缘,常年忍受着偏见和孤独。

纪录片《囚》的导演马莉曾说过:“有时候你一个异样的眼神,都让他无比难受”

从未有人想过,在被丢弃到世界的角落之前,他们也曾过着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也从未有人问过,这条曾经鲜活的生命,为什么会疯掉?

在精神病医院拍摄的纪录片《囚》中,一个男孩在父母离异后,从小缺爱的他不小心走上歧路。

因为抢劫犯罪被关进少管所,他在里面被人用灌了铁砂的管子狠命地打,精神崩溃,患上抑郁症。

他带着哭腔,一字一句哽咽地控诉:

“你们根本不了解单亲家庭的孩子,没人理解他,没人开导他,如果有人带带,都是孝子贤孙。”

图源:豆瓣《囚》

精神病患者的世界还伴随着无尽的孤独,无人理睬,无人愿意走进他们。

纪录片中有一位蹲在医院角落的老人。

他总结自己的一生就是混吃等死,没有朋友,没人能理解他,“男朋友我都没有,别说女的了”。

图源:豆瓣《囚》

在作家李兰妮的《野地灵光:我住精神病院的日子》中,有一个患有进食障碍的女孩,学习优异,大学考到北京,毕业后还在北京买了房,大好的前程,她却在此刻突然患病。

每当发病时,病房就会传来女孩凄厉的惨叫,她用幼儿的嗓音大声哀嚎着:“Papa呀,我好痛啊,你们就让我死吧……”

对他们而言,“精神病”像是一个是暗无天日的地狱,没有阳光,终日被无限的苦痛、孤独、落寞所缠绕,越挣脱反而越紧。

图源:豆瓣《囚》

毫无疑问,这些精神病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人们的关怀和帮助。

但这些年频发的精神病患者暴力袭击的事件,已经让精神病患者彻底被污名化,大多数的人们拒绝去了解、走近他们。

现实一堵又高又厚的墙将他们彻底隔绝开,这些精神病人陷入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围墙里——

“他们找不到出路解救自己,也退不回原路明哲保身,囚禁在一个无人能解的困境中。”

眼下,要想让精神病患者重新回归到社会认可中的“弱势群体”,杜绝精神病人犯罪事件的发生,已经不只是法律条款的问题了,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摆在面前最严峻的问题就是,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1.71张/万人口(全球平均4.36张/万人口),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平均1.49名/10万人口(全球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2.03名/10万人口),且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城市,精神障碍社区体系尚未建立。”

图源:中国政府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解读

面对大约1600万的重精神病患者,目前的资源远远不足。

第二个问题是,司法精神鉴定机构人员的稀缺。

可以说,司法精神鉴定人员掌握着精神病罪犯的“生杀大权”,是审判中的关键一环。

然而最难的是,“目前医学上,没有任何仪器能够直接检测和判断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对于精神病的鉴定还是要依靠广泛的调查和专业、细致的精神检查。”

另一方面,他们时常还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常常会吃力不讨好。

管唯所在的鉴定机构,2017年完成了1900起案子,比90年代的200多件,翻了9倍,而人手只翻了不到一倍。

第三个问题,那部分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被送到强制医疗所的精神病患者,如何能确保他们放出后不再犯法?

记得南方周末曾报道过,湖南省强制医疗所积压了近500个精神病人,“他们平均背负1.5条人命,最多的杀了7人”。

有些精神病人经过治疗,确定能放出后,仍需要有人监视病人按时吃药,且后续的治疗还需要一大笔钱。

图源:南方周末

如何能确保他们一定会按时吃药?如何能确保他们的家庭有足够的资金让其接受治疗?最重要的,如何能确保他们不再犯案?

同时,普通人的安全又如何得到保障?

我想,这都是整个社会要面临的问题。

而我们至少能做的就是,保持理性,保持发声,保持看见——

理性面对外界带有偏见的声音;行使公民权利去监督和发声;看见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他们关怀,将他们拉回到社会弱势群体的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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