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女性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李莹:女性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7月19日,她势界・凤凰网2022女性影响力大赏在北京举行。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律师李莹参加了下午的高峰论坛。在《她成长·女性互助、他助与安全感建构》圆桌环节,李莹表示,社会需要构建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消除女性面对的诸多暴力及非暴力手段施加的控制,这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

李莹:女性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在谈到当下女性维权面对的很多的难点和问题时,李莹表示,家暴问题、职场性别歧视等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有进步,但还是有很多的难点。女性在职场上,在婚姻家庭中,包括在面对家庭暴力、性骚扰等性别暴力时,甚至会有“受害人有错论”,比如为什么你会被暴力?为什么你会被性骚扰?因为你有错。这一方面是施暴人的借口,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中也有这样的认识。没有人应该被打,暴力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没有任何人有权利用暴力对待别人。

在李莹看来,“受害人有错论”往往是因为不平等的社会规范,甚至是男性的标准界定的,比如没有做好家务,没有照顾好老公和家人,甚至自己把孩子放下出去玩,都会被视为女性的错误,但这些根本不是女性的错。

李莹还提到一种当今社会存在的更为荒谬的认识;“似乎只有一个完美的受害人值得被同情,但我们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何来完美的受害人?所谓的完美就是对受害人的一种苛责,因为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或者没有离开暴力环境遭受这样的指责。”她强调,作为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更应理解女性的多重困境。要设身处地站在对方地立场去思考“为什么她们没有办法离开”,要尊重女性的真实意愿,从而给她们提供有效的服务。

此外,李莹还提醒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很多人会说,我爱你所以我才暴力你、我才控制你,甚至以爱的名义洗脑,这个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因为以爱为名的暴力往往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也难以识别。如果我们要有效地解决这些女性问题特别是暴力问题,就需要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完善法律体系,并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女性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消除女性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需要建立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社会秩序系统。”

面对当下以非暴力化的手段残害女性的发展趋势,包括PUA、精神控制、妇女自残甚至自杀等精神上非暴力的对女性的残害,李莹认为,应该用法律手段去维护女性权益。让性别理念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之前只是人们的一个观念,但最近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把歧视纳入进来。

“这些年来我们看到很多PUA,包括对儿童性侵的问题,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女性,让男女完全平等,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是要求在职工代表、村委会中应该有适当的女性比例。除了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实施,机制的配套也很重要,比如比如性别评估机制、分性别统计机制,我们对妇女权益方面的公益诉讼、支持起诉,这些都是近些年来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的积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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