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团中央等专家研讨性侵儿童案援助机制:在儿童保护制度框架中解决儿童性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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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团中央等专家研讨性侵儿童案援助机制:在儿童保护制度框架中解决儿童性侵问题

3月2日,“女童保护2021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以线上连线和线下演播室的形式召开。此次座谈会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女童保护”)、凤凰网公益联合主办,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为指导单位。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研究机构专家,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讨性侵儿童案援助机制的建设与挑战。

座谈会现场发布了《“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假如遇到性侵儿童事件,67.55%的人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其中,只有8.4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应该如何处理;23.97%的人则认为自己比较了解;过半数的人只是知道一点,占比53.46%;而有14.09%的人认为自己不知道在遇到儿童遭遇性侵害后该怎么办。

对遭受性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制度虽然不断在进步,但同时依然存在综合评价体系缺失、救助机构和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薇表示,儿童遭遇性侵后的司法援助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三大挑战,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有很多工作空间,如诉讼支持、安抚疏导、生活陪伴身心康复等。我国的司法社工整体起步晚,专业人员缺乏。最高检一直在协调各方力量,努力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融合。

连续八年参加“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军认为,要加强和完善儿童保护的制度框架建设,在制度框架中治理儿童性侵问题。

童小军介绍,2010年以来,我国对整体的儿童保护体系不断建设和完善,进行了许多政策法规的改进。“被性侵的儿童同时也是整个儿童保护体系里被伤害的儿童,首先需要相当大的社会投入,比如让孩子有安全的社区环境、家庭环境。对于保护被性侵的儿童的服务和制度而言,最关键的是要有专业化的社工工作服务体系,建立社工个案管理方法并要有社会制度推进。”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维权工作处处长王艺从共青团中央的定位和实际工作出发,强调共青团中央作为党和青少年联系的纽带,具有保护青少年的天然使命。“共青团发挥自身优势,联络各相关部门,促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等方面合力,参与到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中去。”

王艺介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共青团中央有三个方面着力点,一是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二是用好自己团属的平台进行相关工作,三是通过各种渠道扩大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教育。

长期在儿童保护工作一线奔走的全国律协未保委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发现,虽然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还有法律类的社会组织、高校的法律机构等都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尽可能给孩子家长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仍有不足之处。“不是所有性侵的孩子能获得法律援助的服务,需要经过经济困难的审查。在公安侦察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都需要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亟待配套,应当涉及到立案、询问等多个司法程序。与此同时,心理援助制度也有待完善,目前我们很难找到合适的专家,心理援助是否也可以参考法律援助的设计和服务建立相应的机制。”

活动主办方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女童保护基金管委会委员、《中国报道》执行主编徐豪强调,“性侵儿童案的援助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合力,每一个数据的背后都是孩子。女童保护做前端的预防教育工作也积累了经验,培养了相对专业的志愿者队伍,目前也在进行一些个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徐豪透露,未来,“女童保护”将向中后端慢慢发展业务,比如与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面开展工作,“我们也梳理现有的5000多名专业志愿者,请有心理师资质的志愿者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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