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与民政部指定筹款平台有何区别 | 凤凰网公益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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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与民政部指定筹款平台有何区别 | 凤凰网公益沙龙

最近“水滴筹”陷入争议漩涡。这些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具有募款资质吗?它们和民政部指定的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是一回事吗?12月23日由凤凰网公益主办、爱德基金会传一慈善文化基金联合主办的公益沙龙上,来自公益界、学术界、法律界的专家代表畅所欲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指出,民政部指定筹款平台与个人互联网求助信息平台在法律性质和提供服务上皆不相同,公众往往会将两者混同为捐赠行为,并且这种社会认知较为普遍。

以下为针对此观点,现场嘉宾的观点实录:

凤凰网公益:我们看到的这些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具有募款资质吗?它们和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是一回事吗?

金锦萍:捐赠一般是指通过专业慈善组织从事慈善的行为。实际上不管是水滴筹还是轻松筹,如果使用个人求助信息平台,那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捐赠,而是赠予行为。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类似那些平台,其实都不属于民政部所指定的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

如果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要在网络上进行募捐活动,一定要先经过募捐方案备案,再将这些信息上传至民政部统一指定的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之后才可以到自己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去发布。

个人求助信息平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任何准入程序,立法的时候也考虑过是不是所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网络募集资金行为都要纳入到法律规制范围,但是经依法者考虑后将个人求助的权利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在遇到困境的时候,你可以通过求助行为向全社会发出信息。

在具有民政部认定资格的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上,开展募捐活动的主体全是在民政部门经过合法登记并取得资质的慈善组织。但在个人求助信息平台上,主体往往是陷入困境中的个人或者其亲友。同时,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是为了达到某个公益目的,因此它的受益人一般不是特定的受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两种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并不相同,两种平台所提供的服务也不一样。可比较麻烦的是,公众会将它们都混同为捐赠行为,而且这种社会认知其实普遍存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 金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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