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枢:室内控烟从单位问责才会更加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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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枢:室内控烟从单位问责才会更加行之有效

2019年10月22日,“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讨论会顺利在京召开,这是一个关系到全体公共利益的重要事件,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发言,现将发言内容整理如下:

“室内控烟法案方面的知识我懂得比较少,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大学生诉铁路局二手烟’等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从司法界给相关控烟事业产生有力的助推作用。‘健康中国行动’之控烟行动有关目标的提出,也使得控烟案逐渐有了法律的依据。所以本次室内控烟案必会有一个好结果,这将是控烟活动的另一个助力,北京控烟协会也将会全力支持‘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北京控烟的处罚是重单位、轻个人。那是因为个人行为特别短暂,不容易追究其责任,而单位是经营管理者,相对是固定的,因此更容易实现追责,所以北京市控烟处罚的大部分都是单位。包括本次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案中,被告是单位,我觉得这是对的。这样才会使得本次公益诉讼案显有成效。”

文/Wendy 审/张老师、子舒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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