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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霄:呼吁加强儿童防性侵宣传教育


来源:凤凰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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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与凤凰公益联合主办的2017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作为列席嘉宾,在现场接受了凤凰公益的专访。

2017年3月2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与凤凰公益联合主办的2017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京师律师大厦召开。“女童保护”发布了《“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农村地区曝光案件首次高于城镇;熟人作案近七成,超六成性侵者为多次性侵;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形势仍旧严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作为列席嘉宾,在现场接受了凤凰公益的专访。以下为专访实录:

凤凰公益:据女童保护最新发布的调查统计,在性侵儿童案件中,超六成性侵者为多次作案,说明性侵作案人容易多次作案。去年,浙江慈溪开始试点,公开性侵未成年人前科者信息,您支持这种做法吗?为什么?

张凌霄:首先明确一点,性侵犯罪在中国法律上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性侵犯罪不仅侵害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以及当地的社会秩序,以及中国传统倡导的道德伦理,所以对这种犯罪中国一直保持着高压打击的态势。其次,这种犯罪往往不易于被发现,因为儿童对自己的这种保护意识比较弱。同时,犯罪行为往往发生在亲属之间,师生之间,以及熟人之间,这个比较多。如果多次作案,多次对儿童进行性侵害,这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严重的犯罪。国家将要根据他的罪行对他进行刑事处罚,如果是性侵女童,那就构成强奸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如果是性侵男童可以判处猥亵罪,他的最高量刑是3到5年。

性侵的犯罪嫌疑人,因为国家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对他进行量刑,但是如果说把他的一些信息发布到社区上,然后让大家更多的知晓来防范,这种做法欠妥,有可能侵犯罪犯的名誉权,有可能引起其他的纠纷。

其实我们不妨采取另外一种做法,就是把人民法院,它关于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张贴于社区的宣传栏之内,也能够起到相同的效果。因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它在网上是向社会来进行公示的。在社区里来张贴法院的判决文书,这也是向社会宣传普法的一种方式。同时,也能够达到我们所说的向社区的居民来起到防范犯罪嫌疑人重新作案的这么一种作用。

凤凰公益:我们知道,孩子遭受性侵后,对他们的心理伤害很大。目前受害人如果索赔,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费或者心理辅导费用吗?   

张凌霄:因为侵犯女童包括男童这种性侵案件在法律上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最直接的是由法院来判处刑罚,甚至来剥夺犯罪嫌疑人,如果罪刑极其严重的话,会剥夺他的生命。同时,因为性侵已经侵害到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以及他今后的生活。对被害人的这种精神方面的赔偿,法律上是支持的。

凤凰公益:在儿童保护方面,您有哪些呼吁?

张凌霄:在儿童保护方面,首先第一个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少年儿童,明白在什么情况下,自己的身体的哪些部位不应该被人摸,不应该被人看。同时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同时,在受到侵害之后,如何去保留证据,如何能够向父母、老师、公安机关尽快描述现场,以及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

第二个呼吁在立法方面,对儿童的性侵加大执法的保护力度,以及刑事处罚的力度。因为对女童的性侵罪行极其严重的可以达到死刑,但是对男童的性侵,它的量刑点还是比较低的。

凤凰公益:您觉得女童保护在推行儿童防性侵方面起了哪些作用?

张凌霄:女童保护现在每年都会在两会之前发布前一年度的儿童性侵案例的报告,现在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这个报告仅仅是代表了一部分,因为它的数据来源是当年度社会媒体披露的一些案件,以及法院和检察院侦办的一些案件。因为这都是披露出来的,所以说仅仅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案件是没有被暴露出来,并没有被发现。因此,女童保护,每年在两会之前,来举办座谈会这样的活动,能够更好地向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政协委员宣扬保护儿童免于性侵的重要性。以及借两会之际,能够向社会宣传女童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女童保护的立法,以及对儿童的保护力度。

[责任编辑:马明月 PP002 ]

责任编辑:马明月 PP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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